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还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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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益康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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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柳河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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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173 |
国药准字J2016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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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还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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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硝酸益康唑溶液、硝酸益康唑乳膏: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硝酸益康唑栓: 阴道给药,睡前使用1枚,置阴道深处,3日为一疗程。 硝酸益康唑喷剂: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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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硝酸益康唑溶液、硝酸益康唑乳膏、硝酸益康唑喷剂: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硝酸益康唑栓: 1、妊娠头3个月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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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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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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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还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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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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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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