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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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黄芪、女贞子、黄精(制)、北沙参、麦冬、党参、白术、茯苓、绞股蓝、白毛藤、仙鹤草、远志(去心)、陈皮(制)、山药、芡实、甘草、吲哚美辛、醋酸地塞米松、螺内酯、法莫替丁、地西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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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柳河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海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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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124 |
国药准字Z2016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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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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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特比萘芬片: 1、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1次。 2、皮肤感染的疗程: (1)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 (2)体癣、股癣:2-4周。 (3)皮肤念珠菌病:2-4周。 (4)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肤外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 3、头发和头皮感染的疗程:头癣:4周,头癣多数发生于儿童。 4、甲癣: (1)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的年青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 (2)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 (3)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治疗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使用4-6周。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每晚临睡前取出一片,送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续用药1周为一疗程。 盐酸特比萘芬溶液: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1、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2、使用方法: (1)使用时,请取下瓶盖。 (2)首次使用产品时,需均匀且快速用力按压喷头3-10次至有药液喷出。喷头应定期取下,用温水进行清洗。 (3)使用完毕,请盖回瓶盖。 (4)如用针等尖锐物扎过喷头小孔,将导致液体无法正常喷出。 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 每晚临睡前取出一片,送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续用药1周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3粒,一天3次,饭后。老年人、消疲、体弱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每次剂量可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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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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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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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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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盐酸特比萘芬片: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 1、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 2、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 3、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 4、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 5、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盐酸特比萘芬溶液、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盐酸特比萘芬乳膏: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本品的不良反应包括局部刺激及过敏反应,表现为刺激、阴道瘙痒、红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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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在任何时候,禁止用针等尖锐物破坏喷头小孔。 |
1、本品临床研究观察疗程为14天,长期应用需慎重,且一般不宜突然停药,如要停药,应在一周内逐渐减量后停用。 2、本品针对的发热为癌性发热,不宜同时应用其他退热药。发热病人服用后会出汗,个别病人可大汗淋漓。如汗出过多,应补充足够的水和电解质。感染所致的发热不属本品适应症范围,应配合使用抗生素。 3、小部分病人服药后出现面部轻度潮红、轻度浮肿,腹壁皮下脂肪增厚不影响继续用药,停药后逐渐消退。 4、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血象。 5、对已治愈的胃、十二指肠溃疡病人,如需服用,应配合保护胃粘膜、抗溃疡药品。 6、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及尿糖,如连续二次空腹血糖在6.5~7.0mmol/L范围,应减少服用量,给予降糖药治疗。如用降糖药血糖不降,即停服本品。 7、服用本品,个别病人会出现困乏、爱睡、下肢酸软、乏力,这与本药有镇静、安眠作用有关,极少数病人出现小腿肌痉挛(抽筋)的低钙症状,一般不必处理,较重者需补钙治疗。 8、使用本品,出现消化道出血者,应静脉给予制酸等抗溃疡药治疗。如出现胃部不适或饥饿性胃痛,可配合服抗溃疡药品。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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