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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

盐酸特比萘芬

处方药 医保

修正药业集团柳河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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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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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
盐酸特比萘芬
盐酸舍曲林片
盐酸舍曲林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盐酸舍曲林。

生产企业

修正药业集团柳河制药有限公司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124

国药准字H200800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特比萘芬片: 1、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1次。 2、皮肤感染的疗程: (1)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 (2)体癣、股癣:2-4周。 (3)皮肤念珠菌病:2-4周。 (4)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肤外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 3、头发和头皮感染的疗程:头癣:4周,头癣多数发生于儿童。 4、甲癣: (1)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的年青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 (2)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 (3)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治疗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使用4-6周。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每晚临睡前取出一片,送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续用药1周为一疗程。 盐酸特比萘芬溶液: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1、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2、使用方法: (1)使用时,请取下瓶盖。 (2)首次使用产品时,需均匀且快速用力按压喷头3-10次至有药液喷出。喷头应定期取下,用温水进行清洗。 (3)使用完毕,请盖回瓶盖。 (4)如用针等尖锐物扎过喷头小孔,将导致液体无法正常喷出。 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 每晚临睡前取出一片,送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续用药1周为一疗程。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

副作用

对特比萘芬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忌用。

1.根据文献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 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 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 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2.舍曲林片已上市多年。根据文献资料,患者服用舍曲林期间自发报告的不良事件如下:(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 儿童用药:尽管儿童患者对舍曲林的代谢稍快,为了避免产生过高的血药浓度,对儿童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尤其是6~12岁体重较轻的儿童。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剂量范围与年轻患者的相同。共700多老年患者(>65岁)参加了证实舍曲林在这部分人群中疗效的临床试验。老年患者中不良反应的形式和发生率与年轻患者中的相似。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药理作用

盐酸特比萘芬片: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 1、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 2、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 3、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 4、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 5、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盐酸特比萘芬溶液、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盐酸特比萘芬乳膏: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本品的不良反应包括局部刺激及过敏反应,表现为刺激、阴道瘙痒、红肿等。

舍曲林在体外是神经元强效和特异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能导致动物体内5-羟色胺效应的增强。舍曲林对神经元中去甲肾上腺索和多巴胺的再摄取仅有极轻微的作用。在临床剂量下,舍曲林阻断人类血小板对5-羟色胺的摄取。在动物体内,舍曲林没有中枢兴奋作用、镇静作用、抗胆碱能作用和心脏毒性。在健康志愿者所做的对照研究中,舍曲林不引起镇静作用,因而不影响各种精神运动的操作。由于它选择性地抑制5-羟色胺的再摄取,因此它并不增强儿茶酚类神经介质的活性,舍曲林与毒蕈碱受体(胆碱能)、5-羟色胺能受体、多巴胺受体、肾上腺素受体、组织胺受体、GABA受体以及苯二氮?类受体没有亲和性。动物长期给予舍曲林后可使脑内去甲肾上腺素受体下调,这与临床其它抗抑郁药物作用相一致。 舍曲林在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临床对照研究中未见体重增加,某些病人可能会出现体重减轻。 舍曲林未表现出滥用的可能性。在舍曲林、阿普唑伦和右旋苯 丙胺的安慰剂对照、双盲随机研究中,比较它们的滥用倾向,舍曲林没有产生滥用倾向所特有的正性主观效应。试验对象在一些反映药物滥用的指标如对药物的喜欢程度、欣快和滥用倾向方面都评价阿普唑伦和右旋苯 丙胺显著地大于安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在任何时候,禁止用针等尖锐物破坏喷头小孔。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 3.抗抑郁药物和抗强迫症药物都有诱发癫痫发作的潜在危险性。所有在用舍曲林治疗抑郁症的试验中,大约有约0.08%出现癫痫发作;在舍曲林治疗惊恐症的试验中没有癫痫发作的报道。在约1800名接受舍曲林治疗的强迫症患者中,有4人(约0.2%)出现抽搐发作,其中3例患者为青少年,2例患有癫痫,1例患者有癫痫家族史,所有这4例患者都没有接受抗癫痫药物治疗。所有癫痫发作尚未确定与舍曲林治疗直接相关。舍曲林还没有在癫痫病人中作过评价,所以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癫痫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