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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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8种细菌的冻干溶解物: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双球菌、肺炎克雷白菌、臭鼻克雷白菌、金葡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卡他奈瑟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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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柳河制药有限公司 |
OM Pharma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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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124 |
S201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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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
用于免疫治疗。可预防呼吸道的反复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可作为急性呼吸道感染治疗的合并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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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特比萘芬片: 1、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1次。 2、皮肤感染的疗程: (1)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 (2)体癣、股癣:2-4周。 (3)皮肤念珠菌病:2-4周。 (4)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肤外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 3、头发和头皮感染的疗程:头癣:4周,头癣多数发生于儿童。 4、甲癣: (1)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的年青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 (2)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 (3)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治疗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使用4-6周。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每晚临睡前取出一片,送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续用药1周为一疗程。 盐酸特比萘芬溶液: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1、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2、使用方法: (1)使用时,请取下瓶盖。 (2)首次使用产品时,需均匀且快速用力按压喷头3-10次至有药液喷出。喷头应定期取下,用温水进行清洗。 (3)使用完毕,请盖回瓶盖。 (4)如用针等尖锐物扎过喷头小孔,将导致液体无法正常喷出。 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 每晚临睡前取出一片,送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续用药1周为一疗程。 |
急性期的治疗:每日晨空腹po 7mg,直至症状消失(至少用10d);如果需使用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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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忌用。 |
在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3-4%的范围内。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紊乱(恶心、腹痛、呕吐),皮肤反应(疹、荨麻疹),呼吸道不适(咳嗽、呼吸困难、哮喘)以及一些一般常见的问题(发热、疲劳、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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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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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还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
用于免疫治疗。可预防呼吸道的反复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可作为急性呼吸道感染治疗的合并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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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盐酸特比萘芬片: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 1、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 2、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 3、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 4、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 5、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盐酸特比萘芬溶液、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盐酸特比萘芬乳膏: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盐酸特比萘芬阴道泡腾片:本品的不良反应包括局部刺激及过敏反应,表现为刺激、阴道瘙痒、红肿等。 |
本品为免疫刺激剂。在动物试验中,该药对实验动物感染的抵抗力有增强作用,对巨嗜细胞和B淋巴细胞有刺激作用,并可增强呼吸道粘膜的免疫球蛋白分泌。在人体中,该药可加快T淋巴细胞的循环,提高唾液中SlgA的分泌水平,增进多克隆有丝分裂原的非特异性反应和增强混合的异源淋巴细胞的反应。临床使用前的安全性数据,多方面的毒性研究均没有发现该药有任何毒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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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在任何时候,禁止用针等尖锐物破坏喷头小孔。 |
如有持续胃肠紊乱,可中断治疗。如有长时间持续的皮肤反应和呼吸道不适,可能会导致过敏反应,应中断治疗。 小于6个月儿童可通过哺乳而获得母体抗体,故不推荐服用,此外,不主张施用于孕妇,因为没有做相关临床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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