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上腹不适,餐后饱胀,早饱、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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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伊托必利。 |
吲哚美辛11.11mg,醋酸地塞米松0.24mg,螺内酯5.55mg,法莫替丁6.5mg,地西泮0.55mg,黄芪,女贞子,黄精(制),北沙参,麦冬,党参,白术,茯苓,绞股蓝,白毛藤,仙鹤草,远志(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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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柳河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世纪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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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62 |
国药准字Z20050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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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上腹不适,餐后饱胀,早饱、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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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伊托必利胶囊: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50mg),餐前15-3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盐酸伊托必利分散片: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50mg(1片),饭前15-3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盐酸伊托必利片:成人每次1片(50mg),每日3次,饭前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量酌减。 |
口服,一次3粒,一天3次,饭后。老年人、消疲、体弱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每次剂量可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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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存在胃肠道出血、机械梗阻或穿孔时禁用。 |
偶有恶心,呕吐、便秘,口疮。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肝功能轻度异常、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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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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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上腹不适,餐后饱胀,早饱、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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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症状:皮疹、发热、瘙痒感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便秘、唾液增加等。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刺痛、睡眠障碍、眩晕等。 4、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确认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 5、偶尔会出现BUN、肌酐上升,有AST、ALT、催乳素上升(在正常范围内)的报道。 6、其他:胸背部疼痛、疲劳、手指发麻、手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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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的作用,故使用时应当注意。 2、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时,应避免长期无目的的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由于尚未确认妊娠妇女给药的安全性,对于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只有确认其治疗上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才可以给药。 (2)由于已有报告在动物实验(大白鼠)中向乳汁中转移,因而服用本药物时应当避免哺乳。 4、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尚未确立,应避免服用。 5、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的生理功能下降,常易发生不良反应,因此老年人服用本品后需仔细观察,一旦出现不良反应,需采取减量或停药等措施。 6、药物过量:目前尚无过量服用本品的报道。假如服药过量,应采取对症治疗。 |
1、本品临床研究观察疗程为14天,长期应用需慎重,且一般不宜突然停药,如要停药,应在一周内逐渐减量后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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