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上腹不适,餐后饱胀,早饱、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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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伊托必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索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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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柳河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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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62 |
国药准字H2008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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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上腹不适,餐后饱胀,早饱、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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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伊托必利胶囊: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50mg),餐前15-3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盐酸伊托必利分散片: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50mg(1片),饭前15-3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盐酸伊托必利片:成人每次1片(50mg),每日3次,饭前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量酌减。 |
对于所有适应症: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 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 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富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中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冠心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CHF) 的治疗:开始比索洛尔治疗时患者病情必须稳定(无急性衰竭)。慢性心力衰竭标准治疗包括一种ACE抑制剂(或当对ACE抑制剂不耐受时使用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 -受体阻滞剂、利尿剂,以及适当时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需要经过特殊的剂量滴定期。 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注意: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时,必须要有一个剂量滴定阶段,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 1.25mg, 每日1次,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2.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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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存在胃肠道出血、机械梗阻或穿孔时禁用。 |
下述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发生率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0%),常见(1%,<10%),偶见(0. 1%,<1%),罕见(0.01%,<0.1%),十分罕见(<0.01%)。神经系统异常:常见:头晕,头痛实。验室检查罕见:甘油三酯升高,肝酶升高(ALAT, ASAT)。眼异常:罕见:泪液分泌减少(已经考虑患者是否使用了隐形眼镜),十分罕见:结膜炎。耳和迷路异常:罕见:听力障碍。心脏异常:十分常见:心动过缓(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常见:既有心力衰竭恶化(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偶见:房室传导障碍;心动过缓(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既有心力衰竭恶化(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血管异常:常见:肢端发冷或麻木;低血压,特别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偶见:体位性低血压,罕见:晕厥。呼吸道异常:偶见:在支气管哮喘患者或有气道阻塞性疾病病史患者中出现支气管痉挛,罕见:过敏性鼻炎。胃肠道异常:常见:主诉胃肠道病症,如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偶见:肌肉无力和痉挛,罕见:过敏性鼻炎。皮肤异常:罕见:过敏反应,如瘙痒、潮红、皮疹。十分罕见:脱发。-受体阻滞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银屑病,或引起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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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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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上腹不适,餐后饱胀,早饱、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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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症状:皮疹、发热、瘙痒感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便秘、唾液增加等。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刺痛、睡眠障碍、眩晕等。 4、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确认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 5、偶尔会出现BUN、肌酐上升,有AST、ALT、催乳素上升(在正常范围内)的报道。 6、其他:胸背部疼痛、疲劳、手指发麻、手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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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的作用,故使用时应当注意。 2、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时,应避免长期无目的的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由于尚未确认妊娠妇女给药的安全性,对于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只有确认其治疗上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才可以给药。 (2)由于已有报告在动物实验(大白鼠)中向乳汁中转移,因而服用本药物时应当避免哺乳。 4、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尚未确立,应避免服用。 5、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的生理功能下降,常易发生不良反应,因此老年人服用本品后需仔细观察,一旦出现不良反应,需采取减量或停药等措施。 6、药物过量:目前尚无过量服用本品的报道。假如服药过量,应采取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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