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加替沙星片/加替沙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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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加替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他克莫司。化学名称:[3S-[3R[E(1S,3S,4S)], 4S,5R,8S,9E, 12R,14R,15S,16R,18S,19S,26aR]]-5,6,8,11,12,13,14,15,16,17,18,19,24,25,26a-六-癸氢-5,19-二羟基-3-[2-(4-羟-3-甲氧环己基)-1-甲基乙烯基]-14,16-二甲氧-4,10,12,18-四甲基-8-(2-丙烯基)-15,19-环氧-3H-吡啶并[2,1-c][1,4] 氧杂氮杂环二十三碳烯-1,7,20,21(4H,23H)-四酮,一水合物。分子式:C44H69NO12·H2O分子量:82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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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柳河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弘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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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46 |
国药准字H20133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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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加替沙星片/加替沙星胶囊: |
预防肝脏或肾脏移植术后的移植物排斥反应。治疗肝脏或肾脏移植术后应用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无法控制的移植物排斥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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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加替沙星片/加替沙星胶囊: 1、口服,一日1次,每次400mg。用药剂量指南如下: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每日剂量为400mg,疗程为7-10天。 (2)急性鼻窦炎,每日剂量为400mg,疗程为10天。 (3)社区获得性肺炎,每日剂量为400mg,疗程为7-14天。 (4)单纯性尿路感染,每日剂量为400mg,疗程为单剂;或每日剂量为200mg,疗程为3-5天。 (5)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剂量为00mg,疗程为7-10天。 (6)急性肾盂肾炎,每日剂量为400mg,疗程为7-10天。 (7)男性单纯性淋球菌尿路感染,每日剂量为400mg,疗程为单剂。 (8)女性宫颈和直肠淋球菌感染,每日剂量为400mg,疗程为单剂。 2、由于加替沙星主要经肾脏排泄,所以建议肌酐清除率<40ml/min的病人应作剂量调整,包括正在作血液透析和不卧床腹膜透的病人,推荐剂量如下: (1)肌酐清除率≥40ml/min,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400mg/天。 (2)肌酐清除率<40ml/min,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200mg/天。 (3)血液透析≥40ml/min,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200mg/天。 (4)持续腹膜透析,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200mg/天。 (5)维持剂量从用药第二天开始。 (6)肾功能不全患者采用单剂400mg治疗单纯性尿路感染或淋病,和每日200mg,使用3天治疗单纯性尿路感染时,无须调整本品剂量。 3、慢性肝炎:中度肝损害的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尚未获得严重肝功能损害者的任何数据。 加替沙星滴眼液: 1、第1-2天:清醒状态下,2小时1次,1次1滴,每天8次。 2、第3-7天:清醒状态下,每天4次,1次1滴。 加替沙星眼用凝胶:每次1滴,每天3次。 加替沙星注射液/注射用加替沙星/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1、静脉滴注,每次200mg,每天二次。本品为粉针剂,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成2mg/ml后方可使用。本品与口服片剂具生物等效,疗程中,可根据医生决定,由静脉给药改为口服片剂,无须调整剂量。 2、用药剂量指南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每日剂量400mg,疗程7-10天。 (2)急性鼻窦炎:每日剂量400mg,疗程10天。 (3)社区获得性肺炎:每日剂量400mg,疗程7-14天。 (4)单纯性尿路感染:每日剂量400mg,单剂;或200mg,3-5天。 (5)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剂量400mg,疗程7-10天。 (6)急性肾盂肾炎:每日剂量400mg,疗程7-10天。 (7)男性单纯性淋球菌尿路感染:每日剂量400mg,单剂。 (8)女性宫颈和直肠淋球菌感染:每日剂量400mg,单剂。 3、加替沙星主要经肾脏排出。肌酐清除率<40ml/min患者,包括血液透析和长期腹膜透析患者,应调整本品的剂量。血液透析病人应在每次血透析结束后用药。肾功能不全者本品的推荐剂量。 (1)肌酐清除率>40ml/min,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400mg/天。 (2)肌酐清除率<40ml/min,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200mg/天。 (3)血液透析,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200mg/天。 (4)血液透析,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200mg/天。 肾功能不全患者采用单剂400mg治疗单纯性尿路感染或淋病,和每日200mg,使用3天治疗单纯性尿路感染时,无须调整本品剂量。 |
1.成人术后接受口服普乐可复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1)对肝移植患者,口服初始剂量应为按体重每日0.1-0.2mg/kg,分两次口服,术后6小时开始用药。(2)对肾移植患者,口服初始剂量应为按体重每日0.15-0.3mg/kg,分两次口服,术后24小时内开始用药。2.对传统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排斥反应:(1)对发生了排斥反应,且传统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患者,应开始给予普乐可复治疗,推荐的起始剂量同首次免疫抑制剂量水平。(2)患者由环孢素转换成普乐可复,普乐可复的首次给药间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果环孢素的血药浓度过高,应进一步延缓给药时间。3.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对术前及术后肝损的患者必须减量,如早期移植物失功。4.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根据药代动力学原则无须调整剂量。然而建议应仔细监测肾功能,包括血清肌酐值,计算肌酐清除率及监测尿量。血液透析不能减少普乐可复的血中浓度。5.服药方式:每日服药两次(早晨和晚上),最好用水送服。建议空腹,或者至少在餐前1小时或餐后2-3小时服用。如必要可将胶囊内容物悬浮于水,经鼻饲管给药。若患者临床状况不能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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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本品禁用于对加替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 2、糖尿病患者禁用。 |
由于患者疾病非常严重,且经常是多药合用,与免疫抑制剂相关的不良反应通常难以确定。有证据表明下述的多种不良反应均为可逆性,减量可使其减轻或消失。与静脉给药相比,口服给药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1.感染:就象用其它免疫抑制剂一样,患者用普乐可复后增加了对病毒、细菌、真菌和/或原虫感染的易感性。已有的感染性疾病可能还会加重。既有全身感染,也有局部感染,如脓肿,肺炎。如果普乐可复与其它免疫抑制剂一起使用,会增加过度免疫抑制的风险。对患者用普乐可复和环孢素作为基础免疫抑制治疗进行比较,发现接受普乐可复治疗的患者CMV感染发病率降低。2.肾脏:(1)频发:肾功能异常(血肌酐升高、尿素氮升高、尿量减少)。(2)罕见:肾衰。(3)个例报道有:溶血性尿毒综合征(HUS)、肾小管坏死。在整个治疗期间都会出现肾脏不良反应,因此对肾移植患者,应注意与排斥反应的症状区分。3.血糖代谢:据报道普乐可复治疗的患者出现高血糖和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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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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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临床前及临床资料表明,该药能透过胎盘。因此在应用普乐可复前应排除妊娠的可能性。2.普乐可复能干扰口服避孕药的代谢,应改用其他方式避孕。3.临床前兔身上的试验表明,普乐可复分泌进乳汁。哺乳期使用普乐可复的经验有限。因不能排除对新生儿的有害影响,妇女患者在使用普乐可复时不应哺乳。儿童用药:1.对儿童患者,通常需用成人推荐剂量的1.5-2倍才能达到与成人相同的血药浓度(肝功能、肾功能受损者情况除外)。儿童患者的起始口服疗法的经验较少。对于肝肾移植的儿童服用剂量为按体重计算一日0.3mg/kg,如不能口服给药,则应给予连续24小时的静脉滴注。 2.肝肾移植的维持治疗阶段,必须持续使用普乐可复来维持移植物功能。推荐需根据患者个体差异来定。在维持治疗期间有普乐可复用量逐渐减少的趋势。剂量调整主要根据对排斥反应的临床治疗效果和患者的耐受性判断。老年用药:对老年患者用药的临床资料较少,但均提示应与其他成人剂量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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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加替沙星片/加替沙星胶囊: |
预防肝脏或肾脏移植术后的移植物排斥反应。治疗肝脏或肾脏移植术后应用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无法控制的移植物排斥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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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加替沙星片/加替沙星胶囊: 1、本品的国内外临床试验中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阴道炎、腹泻、头痛、眩晕。 2、发生率较低的药物相关不良事件包括: (1)全身反应:变态反应,寒战,发热,背痛和胸痛。 (2)心血管系统:心悸。消化系统:腹痛,便秘,消化不良,舌炎,念珠菌性口腔炎,口腔炎,口腔溃疡,呕吐。 (3)代谢与营养系统:周围水肿。 (4)神经系统:多梦,失眠,感觉异常,震颤,血管扩张,眩晕。 (5)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咽炎。 (6)皮肤及皮肤软组织:皮疹,出汗。 (7)特殊感官:视觉异常,味觉异常,耳鸣。 (8)泌尿生殖系统:排尿困难,血尿。 (9)其他罕见的相关不良事件有:思维异常,烦躁不安,不能耐受酒精,食欲不振,焦虑,关节痛,关节炎,虚弱,哮喘(支气管痉挛),共济失调,骨痛,心动过缓,乳房疼痛,唇炎,结肠炎,意识模糊,惊厥,紫绀,人格解体,抑郁,糖尿病,皮肤干燥,吞咽困难,耳病,瘀斑,水肿,鼻衄,欣快感,眼痛,面部水肿,胃肠胀气,胃炎,胃肠出血,牙龈炎,口臭,幻觉,呕血,敌意,感觉过敏,高血糖,高血压,肌张力增加,过度通气,低血糖,下肢痛性痉挛,淋巴结病,斑丘疹,子宫出血,偏头痛,嘴部水肿,肌痛,肌无力,颈痛,神经过敏,惊慌,妄想狂,嗅觉倒错,瘙痒,伪膜性肠炎,精神病,上睑下垂,直肠出血,嗜睡,紧张,胸骨下胸痛,心动过速,味觉丧失,口干,舌肿,疱疹等。 (10)实验室检查异常改变发生率低,包括: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ALT或AST增高以及碱性磷酸酶,总胆红素,血清淀粉酶,电解质异常等。 加替沙星滴眼液/加替沙星眼用凝胶: 1、眼部用药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结膜刺激、流泪、角膜炎和乳头状结膜炎,发生率约为5-10%。 2、发生率在1-4%的不良反应为球结膜水肿、结膜充血、眼干、流泪、眼部刺激、眼部疼痛、眼睑水肿、头痛、红眼、视力减退和味觉紊乱。 加替沙星注射液/注射用加替沙星/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1、临床试验中所见不良反应多属轻度,主要见于静脉给药局部和胃肠道及神经系统,包括静脉炎、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及眩晕等。 2、其他少见的临床相关不良事件包括: (1)全身反应:变态反应、寒战、发热、背痛、胸痛、虚弱及面部水肿。 (2)心血管系统:高血压、心悸。 (3)消化系统:腹痛、便秘、消化不良、舌炎、念珠菌性口腔炎、口腔炎、口腔溃疡、呕吐、食欲不振、胃炎及胃肠胀气。 (4)代谢与营养系统:外周水肿、高血糖及口渴。 (5)骨骼肌肉系统:关节痛、下肢痛性痉挛。 (6)神经系统:多梦、失眠、感觉异常、震颤、血管扩张、眩晕、激动、焦虑、混乱及紧张。 (7)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咽炎。 (8)皮肤及皮肤软组织:皮疹、出汗、皮肤干燥及瘙痒。 (9)特殊感官:视觉异常、味觉异常、耳鸣。 (10)泌尿生殖系统:排尿困难。 (11)罕见的相关不良事件有:思维异常、不能耐受酒精、关节炎、虚弱、哮喘(支气管痉挛)、共济失调、骨痛、心动过缓、胸痛、唇炎、结肠炎、意识模糊、惊厥、紫绀、人格解体、抑郁、糖尿病、吞咽困难、耳痛、淤斑、水肿、鼻衄、欣快感、眼痛、光敏感性、全身水肿、肠胃出血、牙龈炎、口臭、幻觉、呕血、血尿、敌意、感觉过敏、高血糖、肌张力增加、过度通气、低血糖、淋巴结病、斑丘疹、子宫出血、偏头痛、口腔水肿、肌痛、肌无力、颈痛、惊慌、妄想狂、嗅觉倒错、畏光、伪膜性肠炎、精神病、上睑下垂、直肠出血、紧张、胸骨下胸痛、心动过速、味觉丧失、舌肿、疱疹等。 (12)实验室检查异常改变发生率低,包括: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红蛋白下降、ALT或/和AST增高,以及碱性磷酸酶、总胆红素、血糖、血清淀粉酶和电解质紊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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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加替沙星片/加替沙星胶囊: 1、血糖异常: (1)已经报道了加替沙星引起的血糖失调,包括症状性低血糖症和高血糖症。这些事件通常在糖尿病患者中报道。但是,低血糖症已经在没有糖尿病病史的患者中产生。除了糖尿病以外,服用加替沙星时与血糖代谢异常相关的其他危险因素包括老年、肾功能不全、改变葡萄糖的伴行用药(特别是降血糖用药)。具有这些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该密切监控葡萄糖失调。如果用加替沙星治疗的任何患者发生低血糖症或者高血糖症的症候和症状,必须立刻进行适当的治疗,并应该停用加替沙星。 (2)已有报道血糖的暂时异常,通常包括开始治疗3天内血清胰岛素水平升高和血糖水平降低,有时导致严重低血糖症。也已经观察到了高血糖症,甚至某些病例为严重高血糖症。高血糖症通常在应用加替沙星第3天后发生。 (3)在加替沙星上市后,已有报道应用加替沙星治疗的患者中极少数出现严重血糖异常。这些异常包括高渗性非酮症高血糖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昏迷、痉挛和精神状态改变(包括意识丧失)。虽然少数导致致死后果,但是如果得到适当处理,这些事件中大多数是可逆的。 2、加替沙星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类似,可使心电图Q-T间期延长。Q-T间期延长、低血钾或急性心肌缺血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本品不宜与IA类(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或III类(胺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正在使用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药物(如西沙比利,红霉素,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慎用本品。 3、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如紧张、激动、失眠、焦虑、恶梦、颅内压增高等。对患有或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如严重脑动脉粥样硬化、癫痫或存在癫痫发作因素等,应慎用本品。本品可能会引起眩晕和轻度头痛,从事驾驶汽车等机械作业或从事其他需要精神神经系统警觉或协调活动的患者应慎用。此外,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物与喹诺酮类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 4、喹诺酮类药物有时可引起严重的甚至致命的过敏反应。对首次发现皮疹或者其他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用本品。严重过敏反应发生时,可根据临床需要用肾上腺素或其它复苏方法治疗,包括吸氧、输液、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胺类药物以及气道管理等。 5、有报道接受包括本品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菌药物治疗后可能发生轻度至致命性伪膜性肠炎。因此,对使用任何抗菌药物后出现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一诊断。伪膜性肠炎的诊断成立后,即应开始治疗。轻度患者停用抗菌药物后即可恢复;中、重度患者,则应酌情补充液体、电解质,并针对艰难梭菌性肠炎抗菌治疗。 6、尽管尚未见到类似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引起的肩部、手部和跟腱需要外科治疗或长时间功能丧失的现象,但如果病人在接受本品治疗时有疼痛感,出现炎症反应或肌腱断裂等应停用本品,在未明确排除外肌腱炎或肌腱断裂前,患者应休息,并停止体育锻炼。肌腱断裂在喹诺酮类治疗中或治疗后均可发生。 7、已有病人在接受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后发生光毒性反应。虽在动物试验和临床试验中,未见本品在推荐剂量水平发生光毒性。但为保证医疗顺利实施,应避免过度日光或人工紫外线照射。如果出现晒伤样反应或发生皮肤损害,应及时就诊。 8、本品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应注意调整剂量。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加替沙星对孕妇、授乳妇女的疗效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孕妇和授乳妇女使用本品应谨慎,只有在使用本品所获益处大于对胎儿和婴儿可能的危险性时,才可考虑。 10、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童,青少年(18岁以下)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目前不推荐使用。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更易患有肾功能降低,并且毒性反应的危险性也可能较大。因此,在选择给药剂量时应该小心,监测肾功能对此会有帮助。在加替沙星上市后,已有报道应用加替沙星治疗的老年患者血糖显著异常。老年患者可能患有未察觉的糖尿病、与年龄有关的肾功能降低,潜在的疾病,以及/或者正在应用影响葡萄糖代谢的合并用药,这些因素可能对血糖异常构成特殊的危险。当准备给患者应用加替沙星时,建议医生与可能出现低血糖症和/或者高血糖症(血糖代谢异常事件)危险的患者进行讨论,使患者清楚怎样检控其血糖变化,以及发生这样的变化时应该采取的措施。 加替沙星滴眼液/加替沙星眼用凝胶: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结膜下注射使用,也不能直接注入眼前节。 2、避免使用接触镜,避免眼睛、手指和其他物品污染容器瓶口。 3、像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应用可能导致非敏感菌如真菌的过度生长,如出现二重感染应停止使用本品,改变治疗。 4、包括加替沙星在内的喹诺类药物全身给药(如口服和静脉给药)偶尔可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些患者在第一次用药后出现。一些反应伴随着心衰、意识丧失、血管性水肿(包括喉头、咽、面部水肿)、气管梗阻、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出现过敏症状,立即停药。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大鼠和家兔口服50mg/kg/日加替沙星未发现致畸作用。而大鼠口服150mgg/日可导致胎鼠骨骼颅面畸形或延迟骨化、前房肥大体重减轻。围产期口服200mg/Kg/臼日,出现流产、胎鼠围产期死亡率增加。由于缺乏妊娠妇女使用加替沙星的研究资料,孕妇使用本品应咨询医生,权衡利弊后方可使用。加替沙星能在大鼠的乳汁中分泌,是否经人乳汁中分泌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重。 6、儿童用药:1岁以下婴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婴儿慎用。 7、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使用加替沙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未见显著不同。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加替沙星注射液/注射用加替沙星/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1、加替沙星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类似,可使心电图Q-T间期延长。Q-T间期延长、低血钾或急性心肌缺血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本品不宜与IA类(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或III类(胺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正在使用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药物(如西沙比利,红霉素,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慎用本品。 2、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如紧张、激动、失眠、焦虑、恶梦、颅内压增高等。对患有或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如严重脑动脉粥样硬化、癫痫或存在癫痫发作因素等,应慎用本品。本品可能会引起眩晕和轻度头痛,从事驾驶汽车等机械作业或从事其他需要精神神经系统警觉或协调活动的患者应慎用。此外,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物与喹诺酮类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 3、与其他喹诺酮药物一样,已见症状性低血糖症和高血糖症的报道,通常发生于合用口服降糖药(如优降糖)或使用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这些病人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血糖。如发生血糖异常改变,应立即停药并就诊。 4、喹诺酮类药物有时可引起严重的甚至致命的过敏反应。对首次发现皮疹或者其他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用本品。严重过敏反应发生时,可根据临床需要用肾上腺素或其它复苏方法治疗,包括吸氧、输液、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胺类药物以及气道管理等。 5、有报道接受包括本品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菌药物治疗后可能发生轻度至致命性伪膜性肠炎。因此,对使用任何抗菌药物后出现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一诊断。伪膜性肠炎的诊断成立后,即应开始治疗。轻度患者停用抗菌药物后即可恢复;中、重度患者,则应酌情补充液体、电解质,并针对艰难梭菌性肠炎抗菌治疗。 6.尽管尚未见到类似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引起的肩部、手部和跟腱需要外科治疗或长时间功能丧失的现象,但如果病人在接受本品治疗时有疼痛感,出现炎症反应或肌健断裂等应停用本品,在未明确排除外肌健炎或肌健断裂前,患者应休息,并停止体育锻炼。肌健断裂在喹诺酮类治疗中或治疗后均可发生。 7、已有病人在接受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后发生光毒性反应。虽在动物试验和临床试验中,未见本品在推荐剂量水平发生光毒性。但为保证医疗顺利实施,应避免过度日光或人工紫外线照射。如果出现晒伤样反应或发生皮肤损害,应及时就诊。 8、本品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应注意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9、本品必须采用无菌方法稀释和配制。在稀释和使用前必须查看有无颗粒状内溶物,一旦发现肉眼可见的颗粒状物则应弃去不用。本品仅供单次使用,故配制后未用完部分应弃去。严禁将其他制剂加入含本品的瓶中静脉滴注,也不可将其他静脉制剂与本品经同一静脉输液通道使用。如果同一静脉输液通道用于输注不同的药物,在使用本品前后必须用与本品和其他药物相容的溶液冲洗通道。如果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则必须按本品和该合用药物推荐剂量和方法分别分开给药。 10、本品在配制供静脉滴注用每毫升2毫克浓度的静脉滴注液时,为保证滴注液与血浆渗透压等张,不宜采用普通注射用水。 11、本品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严禁快速静脉滴注或肌内、鞘内、腹腔内或皮下用药。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加替沙星对孕妇及哺乳妇女的疗效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孕妇应避免使用本品,授乳妇女使用时暂停授乳。 13、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童、青少年(18岁以下)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禁用本品。 14、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更易患有肾功能降低,并且毒性反应的危险性也可能较大,因此,在选择给药剂量时应该小心,监测肾功能对此会有帮助。在加替沙星上市后,已有报道应用加替沙星治疗的老年患者血糖显著异常。老年患者可能患有未察觉的糖尿病、与年龄有关的肾功能降低,潜在的疾病,以及/或者正在应用影响葡萄糖代谢的合并用药,这些因素可能对血糖异常构成特殊的危险。当准备给患者应用加替沙星时,建议医生与可能出现低血糖症和/或者高血糖症(血糖代谢异常事件)危险的患者进行讨论,使患者清楚怎样检控其血糖变化,以及发生这样的变化时应该采取的措施。 15、药物过量:不宜使用高于推荐剂量的治疗。如发生急性过量,应严密观察(包括心电图监测)并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充分水化,但血液透析(每4小时约清除14%)和连续性活动性腹膜透析(8天约清除11%)不能有效地从体内将加替沙星清除。 |
1.对下列参数应作常规监测: 血压、心电图、视力、血糖浓度、血钾及其他电解质浓度、血肌酐、尿素氮、血液学参数、凝血值及肝功能。若上述参数发生了有临床意义的变化,应重新审核普乐可复的用量。 2.应经常进行肾功能检测。在移植术后的头几天内,应特别监测尿量。如有必要,须调整剂量。 3.2岁以下,EB病毒抗体阴性的儿童患者发生淋巴细胞增生症的危险性高。因此,对于该年龄组患者,之前应进行EB病毒血清学检查,在用普乐可复时,应仔细监测。 4.普乐可复不能与环孢素合用。 5.普乐可复与视觉及神经系统紊乱有关。因此服用普乐可复并已出现上述不良作用的患者,不应驾车或操作危险机械。此种影响可能会因喝酒而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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