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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氨肽苷注射液

肌氨肽苷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脑功能紊乱、脑卒中/脑供血不足所致脑功能减退、周围神经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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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氨肽苷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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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氨肽苷注射液
肌氨肽苷注射液
盐酸硫必利片
盐酸硫必利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多肽、氨基酸、核苷及核苷酸等。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泰必利。

生产企业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310

国药准字H320260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脑功能紊乱、脑卒中/脑供血不足所致脑功能减退、周围神经疾病。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4-10ml,加入500ml注射液中,缓慢滴注(每分钟2ml),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

口服。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5~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300mg(1.5~3片)。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作用尚不明确,应慎用。儿童用药:对7-12岁的精神运动不稳定或抽动-秽语综合征患儿,口服,平均一次半片,一日1-2次。老年用药:对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口服。开始每天1~2片,以后渐增至每片3~6片,分次服用。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脑功能紊乱、脑卒中/脑供血不足所致脑功能减退、周围神经疾病。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出现发冷、发烧、体温略有升高,头晕、烦躁,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注意事项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3、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4、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5、药物过量:尚无确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