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痰热内闭所致的中风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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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郁金、广藿香、石菖蒲、冰片、薄荷脑。 |
利伐沙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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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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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204 |
国药准字H2019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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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痰热内闭所致的中风昏迷。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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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1、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于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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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2、对本品过敏或过敏体质的患者禁用。 3、支气管哮喘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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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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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痰热内闭所致的中风昏迷。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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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依据文献报道:本品偶有过敏反应,临床表现主要为胸闷、憋气、面色苍白、口唇紫绀、咳嗽不止、呼吸困难等;其次为高热、寒战、上肢皮肤发花、荨麻疹、烦躁不安、哭闹不止、面部潮红、出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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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配置前后请仔细检查观察药物的性状,如发现药液浑浊、沉淀、变色活瓶身有破裂等异象均不能使用。 2、本品为芳香性药物,开启后立即使用,防止挥发。 3、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在同一容器内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用药,应考虑与其它注射剂的使用的时间间隔、输液容器的清洗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妇女禁用。 |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提前停用利伐沙班片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出血风险:利伐沙班将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的出血。在决定是否为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用利伐沙班时,必须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与其他抗凝剂一样,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以发现出血体征。建议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临床研究中,与VKA治疗相比,接受利伐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更多粘膜出血(即鼻衄、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生殖道出血)和贫血。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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