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痰热内闭所致的中风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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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郁金、广藿香、石菖蒲、冰片、薄荷脑。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果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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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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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204 |
国药准字H20103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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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痰热内闭所致的中风昏迷。 |
慢性便秘。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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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1.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成人起始剂量每日30ml,维持剂量每日10-25ml;年龄7-14岁儿童起始剂量,维持剂量每日15ml每日10-15ml;年龄1-6岁儿童起始剂量,维持剂量每日5-10ml每日5-10ml;婴儿起始剂量每日5ml,维持剂量每日5ml。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5.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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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2、对本品过敏或过敏体质的患者禁用。 3、支气管哮喘患者慎用。 |
常见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如返酸、痉挛性腹部不适、腹泻、偶见腹胀、肠鸣、腹痛、食欲不振、嗝逆、呕吐。如果长期或过量服用本品(通常见于PSE的治疗),患者可能会因腹泻而出现体液丢失和电解质紊乱(低钾血症、高钠血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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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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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妇女在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使用。本品是否在乳汁中蓄积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详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生理功能低下,应观察患者状态,慎重使用本品(如从小剂量开始用药等)。老年患者服用本品6个月以上者,应定期进行血清电解质(钾、氯、氧化碳)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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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痰热内闭所致的中风昏迷。 |
慢性便秘。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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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依据文献报道:本品偶有过敏反应,临床表现主要为胸闷、憋气、面色苍白、口唇紫绀、咳嗽不止、呼吸困难等;其次为高热、寒战、上肢皮肤发花、荨麻疹、烦躁不安、哭闹不止、面部潮红、出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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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配置前后请仔细检查观察药物的性状,如发现药液浑浊、沉淀、变色活瓶身有破裂等异象均不能使用。 2、本品为芳香性药物,开启后立即使用,防止挥发。 3、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在同一容器内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用药,应考虑与其它注射剂的使用的时间间隔、输液容器的清洗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妇女禁用。 |
1.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出现软便或腹泻时,应减量或停药,避免出现剧烈腹泻。体液和电解质异常患者慎用。 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病患者慎用。 3.如果在治疗2-3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4.长期或过量服用本品,可引起排便反射药物依赖症状,应注意。 5.肝性脑病治疗时,可出现伴有电解质异常(低钾症) 等并发症的肝脏疾病,应注意。 6.服用本品的患者在直肠镜检查或结肠内窥镜检查过程中接受电烙术时,肠内会有高浓度的氢气,因电气火焰会有爆炸危险,因此,须用非发酵液体清洗完全后再进行检查。 7.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 8.本品需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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