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痰热内闭所致的中风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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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郁金、广藿香、石菖蒲、冰片、薄荷脑。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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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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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204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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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痰热内闭所致的中风昏迷。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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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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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2、对本品过敏或过敏体质的患者禁用。 3、支气管哮喘患者慎用。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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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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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痰热内闭所致的中风昏迷。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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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依据文献报道:本品偶有过敏反应,临床表现主要为胸闷、憋气、面色苍白、口唇紫绀、咳嗽不止、呼吸困难等;其次为高热、寒战、上肢皮肤发花、荨麻疹、烦躁不安、哭闹不止、面部潮红、出汗等。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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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配置前后请仔细检查观察药物的性状,如发现药液浑浊、沉淀、变色活瓶身有破裂等异象均不能使用。 2、本品为芳香性药物,开启后立即使用,防止挥发。 3、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在同一容器内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用药,应考虑与其它注射剂的使用的时间间隔、输液容器的清洗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妇女禁用。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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