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后两种病种可根据情况单用本品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药物。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林可霉素。 |
普伐他汀钠 |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博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497 |
国药准字H2004010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后两种病种可根据情况单用本品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药物。 |
高脂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症。 |
|
|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成人一日0.6-1.2g,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分次注射。 2、静脉滴注: (1)一般成人一次0.6g,每8小时或12小时1次,每0.6g溶于100-200ml输液中,滴注1-2小时。 (2)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需注意静脉滴注时每0.6g溶于不少于100ml的溶液中,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婴儿小于4周者不用。 |
成人开始剂量为10mg-20mg,一日1次,临睡前服用。应随着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一日最高剂量40mg。 |
|
| 副作用 |
对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总病例11,224例中,329例(2.93%,本项包括不能计算发生率的副作用)出现副作用(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主要有皮疹(0.11%)、腹泻(0.08%)、胃部不适感(0.07%)等。1.重大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详):1)横纹肌溶解症:出现肌肉痛、乏力感、CPK上升、血中及尿中肌红蛋白上升为特征的横纹肌溶解症,随之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若出现此类症状应立即停药。2)肝功能障碍:可能出现伴有黄疸、显著AST及ALT上升等肝功能障碍,故应注意观察,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3)血小板减少:可能出现血小板减少,故应注意观察,并采取适当的处理准备。(有伴有紫癜和皮下出血症状的血小板减少报告)。4)肌病:有出现肌病的报告。5)周围神经障碍:有出现周围神经障碍的报告。6)过敏症状:有出现狼疮样综合征、血管炎等过敏症状的报告。2.其他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益处大于风险时方可给药。2.哺乳期妇女避免用药,不得已给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考虑高龄引起肾功能降低的可能,应定期检查肾功能,观察患者症状,慎重给药。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后两种病种可根据情况单用本品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药物。 |
高脂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症。 |
|
|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 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低、中性粒细胞缺乏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罕见。 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有表皮脱落、大疱性皮炎、多形红斑和S-J综合征的报道。 4、偶有应用本品引起黄疸的报道。 5、快速滴注本品时可能发生低血压、心电图变化甚至心跳、呼吸停止。 6、静脉给药可引起血栓性静脉炎。 |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类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双关肠炎(本品可引起伪膜性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6、处理本品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患者停药后可能恢复,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者,则应口服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可有效,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者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每日0.5-2.0g,分3-4次服用。 7、偶尔会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生感染,一旦发生二重感染,需采取相应措施。 8、既往有哮喘或其他过敏史者慎用。 9、疗程长者,需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经胎盘后可在胎儿肝中浓缩,虽人类应用时尚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在孕妇中应用需充分权衡利弊。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如必须采用时应暂停哺乳。 11、儿童用药:小于1个月的婴儿不宜应用。 12、老年用药:患有严重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易发生腹泻或假膜性肠炎等不良反应,用药时需密切观察。 13、药物过量:药物过量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如补液等。 |
1.与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类似,本品可能升高碱性磷酸酶及转氨酶的水平。建议在治疗前,调整剂量前或其他需要时,应测定肝功能。伴有活动性肝脏疾病或不明原因的持续性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禁用本品。对近期患过肝脏疾病、提示有肝脏疾病(例如,不明原因的持续性转氨酶升高,黄疸)、酗酒的患者,需谨慎使用。对于这些患者,宜从最小推荐剂量开始,逐步调整到有效治疗剂量,并需密切观察。治疗期间,患者若出现转氨酶升高或者肝脏疾病的症状或体征,需肝功能复检,直到肝功能恢复正常。若AST或ALT持续超出正常值上限三倍或三倍以上,则停用本品。 2.本品罕见引起横纹肌溶解伴继发于肌红蛋白尿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可引起无并发症的肌痛。肌病表现为肌肉压痛或者关节附近肌无力,并有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达正常上限的10倍以上。有弥散性肌痛、肌肉压痛或者肌无力,和/或CPK显著升高的患者,需考虑肌病的可能性。若出现肌肉疼痛、压痛或肌肉无力,特别是伴有乏力或发热,需立即向医生报告。如果出现CPK明显升高,怀疑有肌病或者确诊有肌病,停用本品。若患者出现急性或严重的会导致发生继发于横纹肌溶解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如败血症、低血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