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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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本品每支20克含丁酸氢化可的松20毫克。辅料为甘油、丙二醇、凡士林、十八醇、液体石蜡、平平加A-20、枸缘酸、枸缘酸钠、羟苯乙酯(防腐剂)、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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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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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60 |
国药准字H1094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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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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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1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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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 3.胃肠系统;恶心。 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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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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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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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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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2.尚无老年人、二厅的研究资料。 3.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 5.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服用本品时,连续一个月后建议停药一周再继续服用。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时,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