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
生产企业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60 |
国药准字H4402393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疖肿。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
副作用 |
1.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 3.胃肠系统;恶心。 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
禁忌 |
|
|
|
成分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疖肿。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温和刺激性和消炎、防腐及消肿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2.尚无老年人、二厅的研究资料。 3.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 5.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服用本品时,连续一个月后建议停药一周再继续服用。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