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消化系统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口腔及耳鼻喉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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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氯西林、阿莫西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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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奇灵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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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098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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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消化系统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口腔及耳鼻喉感染等。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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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天3次,一次500mg(2粒)。2-12岁儿童一天3次,一次250mg(1粒)。重症患者可适度提高用药剂量。为保证药物最大吸收,应在空腹状态下给药,通常可在进餐前1小时服药。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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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药任一成份或其他青霉素类药过敏者。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等患者。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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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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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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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消化系统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口腔及耳鼻喉感染等。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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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包括皮疹、药物热、哮喘等,偶可能引起过敏性休克。 2、消化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反应,偶见伪膜性肠炎。 3、肝毒型: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ALT、AST增高,也有致急性肝脏胆汁淤积的报道。 4、肾毒型:偶有急性间质性肾炎的报道。 5、神经系统反应:大剂量静脉注射氟氯西林可引起头痛、抽搐、惊厥等神经系统反应,此反应尤易见于肾功能减退患者。偶有兴奋、焦虑或失眠的报道。 6、血液系统反应:偶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或溶血性贫血的报道。 7、长期、大剂量用药可致菌群失调,出现由念球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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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青霉素的治疗过程中,有严重甚至致命性的过敏反应发生,因此在使用任何青霉素类药物治疗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和其他过敏原的过敏情况。如果在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使用可替代的恰当治疗措施。如果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需要立即停药,并针对症状给予肾上腺素、皮质激素和抗组胺剂进行治疗。 2、用前应作青霉素皮肤过敏试验、结果为阳性者禁用本品。 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过敏体质者慎用。 4、在长期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应对患者肾脏、肝脏以及血液系统的功能作周期性的监测。 5、在使用本品过程中,可能会发生霉菌和细菌重复感染。一旦发生重复感染(通常涉及气杆菌属、假单胞菌属和念珠球菌),应停止用药,采用其他替代措施予以治疗。 6、曾报道在氟氯西林长期使用过程中,发生与治疗有关的肝炎,特别是胆汁淤积性肝炎。在治疗数周后,可能出现黄疸,绝大多数病例可以恢复。对肝脏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7、在长期、大剂量使用广谱抗生素时,有发生伪膜性结肠炎的报道。因此使用本品的患者出现腹泻时,应予以关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氟氯西林和阿莫西林均能透过胎盘屏障并经乳汁分泌,因此妊娠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可能导致婴儿发生过敏反应、腹泻和念球菌病。氟氯西林对妊娠第一阶段妇女的用药安全性尚未建立,在妊娠第二、三阶段和哺乳期用药对新生儿没有影响;阿莫西林临床对照研究显示,在妊娠期间用药,对胎儿没有显著影响。动物试验显示,妊娠期使用氟氯西林和阿莫西林对胎儿均无损害。尽管已有的有限临床研究资料和动物研究显示本品用于妊娠和哺乳期的安全性,但考虑青霉素类药物对人体的潜在毒性和婴儿/胎儿肝肾功能发育不完善,因此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仍须慎重。 9、儿童用药:氟氯西林和阿莫西林均有应用于儿童和新生儿的临床经验。剂量可调整为成人剂量的1/4-1/2给药,并在用药期间对儿童患者的肝肾功能进行监测(见用法与用量)。 10、老年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