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祛风,除湿止痒。用于风,湿,热而致的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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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芷、防风、白鲜皮、薄荷、川芎、三颗针、赤芍、威灵仙、土茯苓、荆芥、亚麻子、黄芩、升麻、苦参、红花、何首乌、蒺藜(炒)、菊花、当归。辅料: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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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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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016 |
国药准字H1097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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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风,除湿止痒。用于风,湿,热而致的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
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 (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 (甲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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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一次,疗程如下: 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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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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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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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参见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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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祛风,除湿止痒。用于风,湿,热而致的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
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 (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 (甲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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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特比萘芬是一种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类药物。本品能选择性抵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 ,使真菌细胞膜的形成过程中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抵制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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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鱼虾海鲜类及酒、辛辣食物,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型荨麻疹不适用,其表现为皮疹色白,遇风寒则发作或加剧者。 4.凡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此为药物过敏(药疹),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如突然伴发胸闷气憋,或有呕吐,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8.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热性中成药。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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