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祛风,除湿止痒。用于风,湿,热而致的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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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芷、防风、白鲜皮、薄荷、川芎、三颗针、赤芍、威灵仙、土茯苓、荆芥、亚麻子、黄芩、升麻、苦参、红花、何首乌、蒺藜(炒)、菊花、当归。辅料: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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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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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016 |
国药准字H20093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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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风,除湿止痒。用于风,湿,热而致的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作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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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剂量如下: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一)常用剂量 1、急性带状疱疹:成人每次200mg~800mg,每4小时1次,1日5次,连用7~10天。 2、生殖器疱疹: 初发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200mg,每4小时1次,1日5次,连用10天。 慢性复发性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200mg—400mg,每日2次,持续治疗4~6个月或12个月,进行再评价。根据再评价结果,选择每次200mg、每日3次,或每次200mg、每日5次的治疗方案。未治疗过的生殖器疱疹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可能会随时间变化。治疗1年后,要对生殖器疱疹感染者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进行再评价,以确定是否继续使用本品治疗。 间歇性治疗:应在复发性症状初期给予及时治疗,成人每次200mg,每4小时1次,1日5次,服用5天以上。 3、水痘: 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剂量为20mg/kg,每日4次,总量为80mg/kg/日。 (二)剂量调节 1、急慢性肾衰患者:此类病人的用法用量请参见表1。(详见说明书) 2、血液透析:对于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血透期间血浆中阿昔洛韦的半衰期约为5小时,6小时的血液透析使血药浓度下降60%,因此病人的用药剂量应在每次透析后予以追加调整。 3、腹腔透析:无须在给药期间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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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阿昔洛书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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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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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祛风,除湿止痒。用于风,湿,热而致的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作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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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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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鱼虾海鲜类及酒、辛辣食物,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型荨麻疹不适用,其表现为皮疹色白,遇风寒则发作或加剧者。 4.凡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此为药物过敏(药疹),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如突然伴发胸闷气憋,或有呕吐,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8.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热性中成药。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7.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作用,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