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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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分为:每克含酮康唑10mg和丙酸氯倍他索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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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银朵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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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981 |
国药准字H20057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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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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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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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 皮肤及附件:皮疹、瘙痒 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恶心 |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等。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4.偶见引起变态反应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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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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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无参考文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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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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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 3.肝生化异常与肝病史者禁用。 4.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5.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应注意多饮水。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不宜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4.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含强效皮质类固醇丙酸氯倍他索,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7.连续使用不能超过四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