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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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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升麻、柴胡、麦冬、野菊花、黄芩、玄参、生石膏、石斛、龙胆草、大青叶、金银花、竹茹、蒲公英、淡竹叶、夏枯草、紫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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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银朵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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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981 |
国药准字Z20023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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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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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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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 皮肤及附件:皮疹、瘙痒 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恶心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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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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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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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 3.肝生化异常与肝病史者禁用。 4.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5.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应注意多饮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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