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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抗真菌药。适用于念珠菌属及隐球菌属所致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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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胞嘧啶。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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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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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798 |
国药准字H4402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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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真菌药。适用于念珠菌属及隐球菌属所致的感染。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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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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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恶心呕吐,厌食,腹泻,皮疹,发热,贫血,转氨酶升高,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等不良反应。可见血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偶见肝坏死、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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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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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真菌药。适用于念珠菌属及隐球菌属所致的感染。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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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被真菌代谢成氟尿嘧啶,进入其脱氧核糖核酸,影响真菌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本品对真菌有选择性的毒性作用,在人体细胞内并不能大量地将氟胞嘧啶转换为氟尿嘧啶。 |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温和刺激性和消炎、防腐及消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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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 2.血液病患者,肝功能减退者慎用。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