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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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紫,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驱虫斑鸠菊、补骨脂、何首乌、当归、防风、蛇床子、白鲜皮、乌梅、白芥子、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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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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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22 |
国药准字Z650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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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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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 |
外用适量,搽患处。一日3-4次,搽药30分钟后,局部日光浴或紫外线照射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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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偶有发红、发痒、肿胀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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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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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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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将患处揉搓后涂药,涂药后务必继续揉搓至自斑发红为止; 2、本品为外用制剂,禁止口服,勿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正常皮肤上; 3、用药后若出现水肿性红斑、水疱等症状时,应停药,待症状消退后继续用药; 4、过敏性体质慎用; 5、避免长时间日光曝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