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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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紫,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金银花、连翘、蒲公英、黄连、地黄、大黄(酒炒)、甘草、蜈蚣(去头尾足)、赤芍、当归、丹参、玄参、炒桃仁、红花、蝉蜕、浙贝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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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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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22 |
国药准字Z22021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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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泄、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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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 |
口服,一次5.4g,一日2次;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期:一次口服用量加1倍,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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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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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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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泄、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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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孕妇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