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紫,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本品成分为醋酸曲安奈德。 |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22 |
国药准字H2004620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
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 |
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
副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
药理作用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
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