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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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紫,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莫罗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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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Laboratoires Galde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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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22 |
注册证号H2014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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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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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 |
在受感染皮肤区域处涂抹本品,每日一次(晚间)应持续使用本品直至观察到临床状况痊愈,此后再坚持使用数天。通常治疗阶段不应少于2周,不应超过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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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极少数患者会发生轻度皮肤刺激(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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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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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和【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为无相关临床经验,应避免怀孕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由于缺少相关临床经验,因此请勿将本品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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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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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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