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 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3. 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4. 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素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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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奇霉素。 |
青霉素V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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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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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111 |
国药准字H2202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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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 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3. 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4. 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素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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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以阿奇霉素分散片治疗感染疾病,服用前用水分散后口服直接吞服。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g。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3.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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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阿奇毒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青霉素钠过敏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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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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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慎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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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 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3. 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4. 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素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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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病人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因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者约0.3%。不良反应中消化道反应占大多数,主要症状包括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偶见腹胀。一般为轻至中度。偶见肝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发生率与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青霉素类相似。曾见一过性轻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但是否与阿奇霉素有关尚未证实。 |
青霉素对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肠球菌有中等度抗菌作用,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白喉棒状杆菌、炭疽芽孢杆菌、牛型放线菌、念珠状链杆菌、李斯特菌、钩端螺旋体和梅毒螺旋体对本品敏感。本品对流感嗜血杆菌和百日咳鲍特氏菌亦具一定抗菌活性,其他革兰阴性需氧或兼性厌氧菌对本品敏感性差。本品对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厌氧菌以及产黑色素拟杆菌等具良好抗菌作用,对脆弱拟杆菌的抗菌作用差。青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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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2.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3.如同其他抗生素制剂一样,在本品疗程中,应对非敏感菌包括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征象进行观察。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c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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