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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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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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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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26 |
国药准字H2009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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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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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玻璃酸钠注射液:成人,一次25mg,一周-次。连续5次注入膝关节腔内或肩关节(扁关节腔、肩峰下滑液囊或肱二头肌长头腱腱鞘)内,按症状轻重适当增减给药次数。 玻璃酸钠滴眼液: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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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腿部静脉和淋巴回流障碍的患者,膝关节感染或炎症的患者禁用。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 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一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能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如:胃痉挛、反酸)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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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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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不宜大量服用,否则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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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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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玻璃酸钠注射液: 关节腔内注射,个别病人注射局部可有一过性疼痛肿胀或发热感,偶有皮疹,瘙痒症状。极少出现休克、荨麻疹等过敏症状。 玻璃酸钠滴眼液: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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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玻璃酸钠注射液: 1、关节内注射: (1)使用过量会出现肿胀。 (2)会偶发短暂的疼痛和肿胀。 (3)有关节积液时,应先酌情穿刺排液,再注入药物。 (4)对其他药物有过敏史者,肝功能障碍者或有肝功能障碍病史者镇用。 (5)本剂为膝关节或肩关节内注射剂,须进行严格的无菌操作,症状未见改善时,注射次数应以5次为限。 (6)不得注入血管。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的安全生尚未确立,故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应慎重使用。动物实验(大鼠)提示玻璃酸钠向乳汁中移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在必须给药时也应慎用。 4、老年用药:高龄者生理机能降低,故高龄者用药时应多加注意。 5、药物过量:无本品过量报道。 玻璃酸钠滴眼液: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2、用后立即密封,2-8℃保存,开口后使用不超过1个月。 3、药液变混浊时,请勿使用。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友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及其他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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