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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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沙利度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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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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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00326 |
国药准字H20100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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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可用于中到重度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病症状的急性期治疗。合并中到重度神经炎的患者不建议单独应用沙利度胺治疗麻风结节性红斑。本品还可以作为维持治疗以预防和控制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症状的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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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玻璃酸钠注射液:成人,一次25mg,一周-次。连续5次注入膝关节腔内或肩关节(扁关节腔、肩峰下滑液囊或肱二头肌长头腱腱鞘)内,按症状轻重适当增减给药次数。 玻璃酸钠滴眼液: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100-200mg。餐后至少1小时后和/或睡前服用,或遵医嘱。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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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腿部静脉和淋巴回流障碍的患者,膝关节感染或炎症的患者禁用。 |
沙利度胺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是人类胎儿的致畸性。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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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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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致严重出生缺陷,除造成短肢畸形,还有其他严重畸形,并可导致胎儿死亡,因此孕妇禁用沙利度胺。沙利度胺是否通过乳汁排泄目前尚不清楚,但由于许多药物从乳汁排泄,因此基于安全考虑,哺乳期女性禁用沙利度胺。儿童用药: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应用沙利度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无报道。老年用药:国外一项沙利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应用的临床研究中,50%病人≥65岁,其中≥75岁的病人占15%,分析结果显示,与年轻受试者相比,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整体无差异。其他报道中,沙利度胺对老年组和年轻组的疗效也无显著者差异,但不排除部分老年患者对沙利度胺敏感性较高的可能性。因此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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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可用于中到重度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病症状的急性期治疗。合并中到重度神经炎的患者不建议单独应用沙利度胺治疗麻风结节性红斑。本品还可以作为维持治疗以预防和控制麻风结节性红斑皮肤症状的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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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玻璃酸钠注射液: 关节腔内注射,个别病人注射局部可有一过性疼痛肿胀或发热感,偶有皮疹,瘙痒症状。极少出现休克、荨麻疹等过敏症状。 玻璃酸钠滴眼液: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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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玻璃酸钠注射液: 1、关节内注射: (1)使用过量会出现肿胀。 (2)会偶发短暂的疼痛和肿胀。 (3)有关节积液时,应先酌情穿刺排液,再注入药物。 (4)对其他药物有过敏史者,肝功能障碍者或有肝功能障碍病史者镇用。 (5)本剂为膝关节或肩关节内注射剂,须进行严格的无菌操作,症状未见改善时,注射次数应以5次为限。 (6)不得注入血管。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的安全生尚未确立,故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应慎重使用。动物实验(大鼠)提示玻璃酸钠向乳汁中移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在必须给药时也应慎用。 4、老年用药:高龄者生理机能降低,故高龄者用药时应多加注意。 5、药物过量:无本品过量报道。 玻璃酸钠滴眼液: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2、用后立即密封,2-8℃保存,开口后使用不超过1个月。 3、药液变混浊时,请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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