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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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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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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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26 |
国药准字H2016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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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
1.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患者。2.适用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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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玻璃酸钠注射液:成人,一次25mg,一周-次。连续5次注入膝关节腔内或肩关节(扁关节腔、肩峰下滑液囊或肱二头肌长头腱腱鞘)内,按症状轻重适当增减给药次数。 玻璃酸钠滴眼液: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剂量为每次300mg(1片),每日1次,口服,不受饮食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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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腿部静脉和淋巴回流障碍的患者,膝关节感染或炎症的患者禁用。 |
1.乳酸酸中毒/伴有脂肪变性的中毒肝肿大;2.中断治疗后乙肝恶化;3.新发作或恶化的肾损害;4.骨矿物密度下降;5.免疫重建综合征(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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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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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美国妊娠分级B类:在大鼠和家兔中进行了生殖研究,根据体表面积比较的剂量最高分别为人的14和19倍,结果显示没有证据表明因为替诺福韦造成生育力受损害或对胚胎有伤害。然而,没有在妊娠妇女中进行过充分及有良好对照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是总能预测人的反应,因此在妊娠期内不应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除非十分需要。哺乳妇女: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建议,HIV-1感染的妇女不应以母乳喂养她们的婴儿,以避免出生后HIV-1传播的风险。在人类中,取自产后一周内的五名HIV-1感染妇女的乳液样本显示,替诺福韦被分泌到人乳中。这种暴露对哺乳期婴儿的影响尚未明确。因为HIV-1传播和严重的不良反应都有可能在哺乳婴儿中发生,所以母亲如果正在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应当要求她们不要以母乳喂养。儿童用药:研究115中,106名HBeAg阴性(9%)和阳性(91%)12至18岁以下慢性HBV感染受试者随机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300 mg(N=52)或安慰剂(N=54)双盲治疗72周。研究入选时,平均HBV DNA值为8.1log10拷贝/mL,平均ALT值为101 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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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
1.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患者。2.适用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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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玻璃酸钠注射液: 关节腔内注射,个别病人注射局部可有一过性疼痛肿胀或发热感,偶有皮疹,瘙痒症状。极少出现休克、荨麻疹等过敏症状。 玻璃酸钠滴眼液: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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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玻璃酸钠注射液: 1、关节内注射: (1)使用过量会出现肿胀。 (2)会偶发短暂的疼痛和肿胀。 (3)有关节积液时,应先酌情穿刺排液,再注入药物。 (4)对其他药物有过敏史者,肝功能障碍者或有肝功能障碍病史者镇用。 (5)本剂为膝关节或肩关节内注射剂,须进行严格的无菌操作,症状未见改善时,注射次数应以5次为限。 (6)不得注入血管。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的安全生尚未确立,故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应慎重使用。动物实验(大鼠)提示玻璃酸钠向乳汁中移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在必须给药时也应慎用。 4、老年用药:高龄者生理机能降低,故高龄者用药时应多加注意。 5、药物过量:无本品过量报道。 玻璃酸钠滴眼液: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2、用后立即密封,2-8℃保存,开口后使用不超过1个月。 3、药液变混浊时,请勿使用。 |
同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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