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水痘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水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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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水痘减毒活病毒。 |
头孢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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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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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00016 |
国药准字H20003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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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水痘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水痘。 |
使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 ,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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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按瓶签标示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待完全溶解摇匀后使用,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肤用75%酒精消毒,待干后皮下注射0.5ml。 |
口服,成人0.25-0.5g,每6小时1次,一日最高剂量为4g。儿童按体重一次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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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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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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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水痘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水痘。 |
使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 ,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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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进行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
本品为第一代头孢菌素,对不产青霉素酶和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和草绿色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的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厌氧革兰阳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对本品呈现耐药。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对本品耐药。本品对革兰阳性菌与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氨苄相似。本品对淋病奈瑟菌有一定作用,对产酶淋病奈瑟菌也具活性;对流感嗜血杆菌的活性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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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启开安瓿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2、安瓿有裂纹者、标签不清或溶解后有摇不散的凝块者不可使用。 3、凡发热、患急性传染病者应推迟接种。 4、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应停止治疗2周以上再接种。 5、除麻疹、腮腺炎和风疹活疫苗外,在使用其它活疫苗1个月内,不应使用本疫苗。 6、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1个月内,不应使用本疫苗。 7、白血病、肿瘤等高危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慎用。 8、对其它药物过敏者慎用。 9、疫苗溶解后应在1小时内用完。 10、被接种者应保持注射部位的清洁。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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