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水痘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水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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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水痘减毒活病毒。 |
本品主要成份为加替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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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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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00016 |
国药准字H2005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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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水痘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水痘。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急性细菌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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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按瓶签标示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待完全溶解摇匀后使用,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肤用75%酒精消毒,待干后皮下注射0.5ml。 |
第1~2天:清醒状态下,2小时1次,1次1滴,每天8次;第3~7天:清醒状态下,每天4次,1次1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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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眼部用药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结膜刺激、流泪、角膜炎和乳头状结膜炎,发生率约为5~10%。发生率在1~4%的不良反应为球结膜水肿、结膜充血、眼干、流泪、眼部刺激、眼部疼痛、跟脸水肿、头痛、红眼、视力减退和味觉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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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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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大鼠和家兔口服50mg/Kg/日加替沙星未发现致畸作用。而大鼠口服150mg/Kg/日可导致胎鼠骨骼/颅面畸形或延迟骨化、前房肥大、体重减轻。围产期口服200mg/Kg/日,出现流产、胎鼠围产期死亡率增加。由于缺乏妊娠妇女使用加替沙星的研究资料,孕妇使用本品应咨询医生,权衡利弊后方可使用。加替沙星能在大鼠的乳汁中分泌,是否经人乳汁中分泌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重。儿童用药:1岁以下婴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婴儿慎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使用加替沙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未见显著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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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水痘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水痘。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急性细菌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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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进行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
1.药理作用 加替沙星为8-甲氧氟喹诺酮类外消旋化合物,体外具有广谱的抗革兰氏阴性和阳性微生物的活性,其R-和S-对映体抗菌活性相同。本品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IⅣ,从而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 体外试验和临床使用结果均表明,本品对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数菌株具有抗菌活性(1)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限于对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肺炎链球菌(对青霉素敏感的菌株)。(2)革兰氏阴性菌:大肠杆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奇异变形杆菌。 (3)其他微生物:肺炎衣原体、嗜肺性军团杆菌、肺炎支原体。 2.毒理研究 (1)遗传毒性:Ames试验中本品对多种菌株无致突变作用,但是体外对沙门氏菌株TA102的有致突变作用。中国仓鼠V79细胞的基因突变和中国仓鼠CHL/IU细胞的遗传学试验结果均为阳性。类似的结果在其它喹诺酮类的药物也可见,这可能是由高浓度下本品对真核生物的IⅡ型DNA拓扑异构酶的抑制作用所致。本品经口和静脉给药的小鼠微核试验、大鼠经口给药的细胞遗传学试验、大鼠经口给药的DNA修复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2)生殖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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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启开安瓿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2、安瓿有裂纹者、标签不清或溶解后有摇不散的凝块者不可使用。 3、凡发热、患急性传染病者应推迟接种。 4、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应停止治疗2周以上再接种。 5、除麻疹、腮腺炎和风疹活疫苗外,在使用其它活疫苗1个月内,不应使用本疫苗。 6、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1个月内,不应使用本疫苗。 7、白血病、肿瘤等高危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慎用。 8、对其它药物过敏者慎用。 9、疫苗溶解后应在1小时内用完。 10、被接种者应保持注射部位的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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