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水痘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水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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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水痘减毒活病毒。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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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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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00016 |
国药准字H20067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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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水痘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水痘。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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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按瓶签标示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待完全溶解摇匀后使用,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肤用75%酒精消毒,待干后皮下注射0.5ml。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肠溶片,每日一次,一次1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一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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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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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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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它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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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水痘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水痘。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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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进行对症处理。 (3)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2、罕见不良反应: 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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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启开安瓿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2、安瓿有裂纹者、标签不清或溶解后有摇不散的凝块者不可使用。 3、凡发热、患急性传染病者应推迟接种。 4、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应停止治疗2周以上再接种。 5、除麻疹、腮腺炎和风疹活疫苗外,在使用其它活疫苗1个月内,不应使用本疫苗。 6、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1个月内,不应使用本疫苗。 7、白血病、肿瘤等高危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慎用。 8、对其它药物过敏者慎用。 9、疫苗溶解后应在1小时内用完。 10、被接种者应保持注射部位的清洁。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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