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匹维溴铵。 |
|
| 生产企业 |
云南大围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633 |
国药准字H2013303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 |
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为钡灌肠做准备。 |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草乌甲素片:口服。一次1片,一日2-3次。 草乌甲素胶丸、草乌甲素软胶囊: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草乌甲素口服溶液:口服,一次10ml,一日2-3次。 |
成人:常用推荐剂量3-4片/天,少数情况下,如有必要可增至6片/天。为钡灌肠做准备时,应于检查前三天开始用药,剂量为4片/天。切勿咀嚼或掰碎药片,宜在进餐时用水吞服。不要在卧位时或临睡前服用。 |
|
| 副作用 |
1、心脏病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极少数人中观察到轻微的胃肠不适。极个别人出现皮疹样过敏反应。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见致畸作用,在临床应用中,目前尚缺乏评价匹维溴铵的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的充足资料,故妊娠期间禁止服用。另外在妊娠晚期摄入溴化物,可能影响新生儿神经系统 (低张和镇静)。由于尚无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资料,哺乳期间应避免服用。儿童用药: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老年用药:据现有资料,本品可用于老年患者。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 |
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为钡灌肠做准备。 |
|
| 药理作用 |
有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引起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 |
||
| 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 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7、老年用药:遵医嘱慎用。 8、药物过量:严格掌握用量。每次用量不得超过一支(0.4mg);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用支持对症治疗。 |
食管、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者慎用,如果您有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剂师。 为避免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请告诉医师或药剂师您正在接受的其他医药治疗。 如正在服药期间发现妊娠,请向医生咨询,由医生判断是否继续治疗。 哺乳期间,不建议使用本品 建议孕期不使用本品 通常在孕期或哺乳期,服用任何药物之前,应首先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