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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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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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云南大围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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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633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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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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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草乌甲素片:口服。一次1片,一日2-3次。 草乌甲素胶丸、草乌甲素软胶囊: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草乌甲素口服溶液:口服,一次10ml,一日2-3次。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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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心脏病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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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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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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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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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引起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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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 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7、老年用药:遵医嘱慎用。 8、药物过量:严格掌握用量。每次用量不得超过一支(0.4mg);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用支持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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