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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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 |
替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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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云南大围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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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633 |
国药准字H20033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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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 |
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肺炎、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牙周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用于结肠直肠手术、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等的术前预防用药;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疗;也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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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草乌甲素片:口服。一次1片,一日2-3次。 草乌甲素胶丸、草乌甲素软胶囊: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草乌甲素口服溶液:口服,一次10ml,一日2-3次。 |
口服。1.厌氧菌感染:一次1g,一日1次,首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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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心脏病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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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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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 |
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肺炎、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牙周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用于结肠直肠手术、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等的术前预防用药;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疗;也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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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引起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 |
本品对原虫及厌氧菌有较高活性。对脆弱拟杆菌等拟杆菌属、梭杆菌属、梭菌属、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韦容球菌属及加得纳菌等具抗菌活性,2~4mg/L的浓度可抑制大多数厌氧菌;微需氧菌、幽门螺杆菌对其敏感;对阴道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仿,其代谢物对加得纳菌的活性较替硝唑为强。本品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谢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被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从而作用于细菌的DNA代谢过程,促使细菌死亡。耐药菌往往缺乏硝基还原酶而对本品耐药。本品抗阿米巴原虫的机制为抑制其氧化还原反应反应,使原虫的氮链发生断裂,从而杀死原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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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 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7、老年用药:遵医嘱慎用。 8、药物过量:严格掌握用量。每次用量不得超过一支(0.4mg);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用支持对症治疗。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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