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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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楚雄云植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恒春堂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食健字G20120434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梗死
每日2次,每次2粒,口服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食用本品后如出现腹泻,请立即停止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