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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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丹参、三七、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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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Z20010037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型冠心病所致的胸闷、胸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状者。
舌下含服。一次10粒,一日3次。
孕妇慎用。
尚不明确
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