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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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南沙参、白术、山药、谷芽、麦芽、九香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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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豪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Z10983086
健脾消食。用于小儿慢性腹泻,食欲不振及营养不良等症。
口服。三岁以下儿童一次5毫升,三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