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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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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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Z22022210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