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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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灵芝、柴胡、五味子、郁金。
楚雄云植药业有限公司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Z12020282
有保护肝脏降低谷丙转氨酶和退黄作用。用于急性传染性黄疸肝炎,迁涎性肝炎,慢性肝炎,单项谷丙转氨酶高等症。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小儿减半。
尚不明确。
请遵医嘱。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