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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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红参、蛤蚧、知母、桑白皮、川贝母、茯苓、甘草、苦杏仁(炒)
楚雄云植药业有限公司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Z63020183
补肾益肺,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久病咳喘,胸满多痰。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3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