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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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嘧啶核苷三磷酸二钠三水物。
楚雄云植药业有限公司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H51023417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用量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
对本品过敏着禁用。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