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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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丹参、川芎、赤芍、红花、香附、木香、山楂。
楚雄云植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Z20050791
行气活血,化瘀通脉。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头痛、眩晕、胸痛、心悸;冠心病心绞痛、多发性脑梗死见上述症候者。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
可引起过敏反应。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心绞痛急性发作时,不能仅单独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