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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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柴胡、茵陈、板蓝根、五味子、猪胆粉、绿豆。
楚雄云植药业有限公司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Z22023360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尚不明确。
此药不能长期服用,长期服用会对肝脏肾脏造成损害,反而起不到护肝的效果。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2.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