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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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楚雄云植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泽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Z36021620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寒痰、湿痰、饮食生痰、脾虚便溏等有寒湿征象患者忌服。
尚不明确。
1.用药期间,忌辛热食物。2.鲜竹沥在贮存期间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