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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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紫草、寒水石(凉制)、木香、胡黄连、瞿麦、石膏、红花、甘草、土木香、北沙参
楚雄云植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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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Z15021595
凉血,明目。用于肝火,肺热,“宝日”中期,头痛目赤。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