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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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丹参、川芎、赤芍、红花、香附、木香、山楂
楚雄云植药业有限公司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Z20060223
行气活血,化瘀通脉。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头痛、眩晕、胸痛、心悸;冠心病心绞痛、多发性脑梗死见上述证侯者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心绞痛急性发作时,不能仅单独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