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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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丹参、三七。
楚雄云植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Z21020616
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口服,一次3片-5片,一日3次。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1.孕妇慎用。2.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3.若症状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