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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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丹参。
楚雄云植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Z20053283
活血化淤、通脉养心。用于气滞血瘀引起的胸痹,胸闷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偶见胃部不适、恶心、口苦、口干,一般不影响。
孕妇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