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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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珍珠母﹑龙胆﹑槐米﹑夏枯草﹑地黄﹑牛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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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53021739
国药准字Z44021224
滋肾,清肝,泻火。本品用于肝阳﹑肝火上炎所致头痛眩晕,目赤耳鸣,血压升高。
口服。一次1袋(6g),一日2~2次。
尚不明确。
1.孕妇慎用。 2.若症状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