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小细胞肺癌、一线化疗或后续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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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泊替康。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利托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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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 |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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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35 |
注册证号HC2016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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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小细胞肺癌、一线化疗或后续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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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静脉滴注: (1)推荐剂量:为1.2mg/m2/日,静脉滴注30分钟,持续5天,21天为一疗程,治疗中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在其后的疗程中剂量减小0.2mg/m2或与G-GSF同时使用,使用从第6天开始,即在持续5天使用本品后24小时后再用G-GSF。 (2)注射液配制:用无菌注射用水1ml溶解本品1mg比例溶解本品,按1.2mg/m2/日剂量抽取药液,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3)特殊人群的剂量:肝功能不全者:肝功能不全(血浆胆红素1.5-10mg/dl)患者,血浆清除率降低,但一般不需剂量调整。肾功能不全者:对轻微肾功能不全(CLcr40-60ml分钟)一般不需剂量调整,中度肾功能不全(CLcr20-39ml/分钟)剂量为0.6mg/m2,没有足够资料可证明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否使用。 2、口服:口服给药,与顺铂联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按体表面积1.4mg/m2,连续服用5天,在第5天给予顺铂(75mg/m2)静脉输注,每21天为一个疗程。 3、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本品剂量: (1)治疗中出现3级血液学毒性,下一周期剂量可减少25%。如出现4度粒细胞减少合并严重感染性发热则中止治疗。 (2)治疗中胆红素异常者推迟两周,如仍未恢复则停止用药。 (3)肝功能转氨酶大于正常值2.5倍时,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大于5倍时停止用药。 (4)治疗中出现肾功能毒性1级,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如出现2级毒性则中止治疗。 |
诊断为早产并适用本品,最初用静脉滴注随后口服维持治疗,密切监测子宫收缩和副作用,以确定最佳用量。静脉滴注结束前30分钟开始口服治疗,最初24小时口服剂量为每2小时1片(10mg),此后每4-6小时1-2片(10-20mg),每日总量不超过12片(120mg)。每天常用维持剂量在80-120mg(8-12片)之间,平均分次给药。只要医生认为有必要延长妊娠时间,可继续口服用药。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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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喜树碱类药物或其任何成份过敏者。 2、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1500个/mm3者。 3、妊娠、哺乳期妇女。 |
1.严重不良反应: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痛、无力感、CPK升高、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新生儿肠闭塞:因β2受体激动剂所致的血清钾低下。2.其他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罕见面色潮红。胎儿的心动过速、心律不齐。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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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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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致畸作用。(妊娠分类B)据报道,用大鼠和家兔进行繁殖研究,以人用静脉滴注每天用药最大剂量的1/9(1mg/kg),1/3(3mg/kg)及1(9mg/kg)倍,给动物(动物以药粒给药),以人用每天口服维持用药的最大剂量之5与50倍,即10与100mg/kg,给予动物,研究结果显示盐酸利托君对繁殖力和胎儿没有影响。以单剂量静脉1,3和9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分别给予妊娠6-15天和6-18天的大鼠和家兔,对胎儿无不利影响。以静脉1和8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给予妊娠15-21天的动物,对大鼠围产期和出生后的幼鼠发育没有影响。并观察到大鼠胎儿体重稍有增加。口服给药不影响繁殖力和生殖行为。对怀孕大鼠给与致死剂量,不会引起胎儿立即死亡。尚没有利托君对妇女妊娠20周前影响的足够的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本药不应用于妊娠的第20周以前的孕妇。从妊娠第20周后将利托君给予怀孕妇女的研究表明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随机选择跟踪少数儿童至2岁,显示对生长、发育或器官成熟均无影响。但是,虽然临床研究没有证明对胎儿的永久性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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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小细胞肺癌、一线化疗或后续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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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血液系统: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等反应。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是本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象,在治疗中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500个/mm3,血小板恢复到100000个/mm3,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方可继续使用(必要时可使用G-GSF或输注成份血)。与其它细胞毒药物联合应用时可加重骨髓抑制。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肠梗阻、腹痛、口腔炎、厌食。 3、皮肤及附件:脱发、偶见严重的皮炎及搔痒。 4、神经肌肉:头痛、关节痛、肌肉痛、全身痛、感觉异常。 5、呼吸系统:可致呼吸困难。虽然尚不能肯定是否会因此而造成死亡,但应引起医生的重视。 6、肝脏:有时出现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 7、全身:乏力、不适、发热。 8、局部:静脉注射时,若药液漏在血管外可产生局部刺激、红肿。 9、过敏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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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对癌症化学治疗有经验的专科医师的特别观察下使用,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必须具有明确的诊断和适当处理的设施与条件。 2、由于可能发生严重骨髓抑制,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可导致患者感染甚至死亡,因此,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常规,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感染、出血倾向的临床症状,如有异常作减药、停药等适当处理。 3、本品是一种细胞毒抗癌药,打开包装及注射液的配制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在垂直层流罩中进行。如不小心沾染在皮肤上,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沾染在粘膜或角膜上,应用水彻底冲洗。 4、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在避光包装内,温度20-25℃时保持稳定,由于药内无抗菌成份,故开瓶后须立即使用,稀释后在20-25℃可保存24小时。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动物试验提示,本品对胎鼠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和生殖毒性作用,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6、儿童用药:未见报道。 7、老年用药:除非肾功能不全,一般不作剂量调整。 8、药物过量:目前尚不清楚本品过量的解毒方法,过量的主要并发症是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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